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通过制度建设,加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目的是通过对全体党员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党员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 二、民主评议党员,要在局机关党委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评议方法要简便易行,时间要相对集中,评议工作一般分学习教育、自我总结、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五个阶段进行。 三、评议的内容,主要有五个方面: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努力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四、局属各单位党组织,可以根据以上原则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具体的评议内容。
( 发布日期:2007-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