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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和江西省环保局总体要求,结合本市“九五”环保计划完成情况和尚存的主要环境问题,九江市环境保护“十五”和2015年目标初步确定为:
到2005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发展趋势减轻,市区湖泊水污染和大气环境污染得到改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有较大改善,满足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要求,力争达到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标准;县区生态环境有所改善,部分县区达到国家环境保护生态示范县要求;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得以实现;建立起经济发展、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相协调、人与自然相和谐的关系。
到2015年,建立良好的城市环境生态体系,县区环境实现良性循环,环境质量有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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