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环保局机关内设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信访、信息、保卫、保密工作和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管理机关财务与后勤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职称评聘等工作;负责规划和组织环境保护教育、环境系统在职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指导全市环境保护宣传工作。
(二)综合计划科
制订全市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和计划;参与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似订九江市环境保护办法;负责市环境保护委员的日常工作和目标责任工作;组织环境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组织环境保护执法检查;负责系统内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归口管理全市排污收费工作;负责环境治理项目贷款计划、环保补助资金计划的编制;负责全市环境统计、信息工作,监督管理直属单位国有资产、财务和审计工作。
(三)开发监督科
拟订九江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环境监测等方面的规定、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的审批和监督实施“三同时”制度,组织环境影响回顾评价,负责全市环境测工作,监督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络,组织编写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制环保科技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环境科技攻关,管理环境科技成果,负责环保产品认证工作,编写环境年鉴和管理环境标志。
(四)污染控制科(挂自然保护科牌子)
拟订九江市地方性工业污染防治、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自然环境保护、放射性环境管理等方面的规定、标准、并监督实施;编制自然保护区域规划和管理办法;组织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负责市级环保贷款项目治理方案的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有毒化学品的环境管理;组织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
纪检组(监察室)按市委九字(1995)30号文件设立。
机关的党、团、工会组织按有关章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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