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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示范区及生态农业、野生动植物保护
截止到2005年年底,我市已建成生态示范县2个,生态试点示范县3个;各类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共36处;生态功能保护区2处;已建珍稀植物引种栽培场庐山植物园和江西珍稀濒危种质资源库;九江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0.8%,全市森林覆盖率50.2%。
“十五”期间我市建成共青城、武宁县生态示范县,国家级生态试点县三个:星子县、彭泽县、修水县。各示范县和示范试点县都编制了生态建设规划,在“十五”期间围绕着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生态工业开展建设,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和第三产业,建设有机农产品基地,建立绿色生态屏障,改善城乡居住环境,调整能源机构。2000—2005年对各县监测数据显示各生态示范县和生态示范试点县空气质量都优于国家二级标准,水环境质量整体良好,但农业面源污染态势仍较为严峻,基础设施建设还严重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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